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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利好:机器设备安装可分别核算分别适用税率、征收率
日期:2018-08-03  人气:826

机器设备安装可分别核算分别适用税率、征收率

——四项分别核算的营改增混合销售行为 

 

   一、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征收率。

这里的自产货物是泛指,包括其他未尽列举的电梯等货物。

建议“应”改为“可”,允许纳税人选择分别适用或者统一从高适用税率。


   二、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也就是说,安装外购的电梯也可以分别核算货物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征收率。


   三、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不区分人工、耗材、配件,统一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以降低电梯维保行业税负。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按照上述原则,对混合销售中适用分别核算的范围进行了扩大,从“电梯”扩大到所有“机器设备”,以降低行业税负。


   四、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前半句“分别核算”政策已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有描述,后半句是“简易计税”是新增亮点。

再次建议“应”改为“可”,允许纳税人选择分别适用或者统一从高适用税率。


   五、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可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按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六、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不区分人工、耗材、配件,统一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以降低维保行业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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