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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星咨询集团2015年9月税务快讯
日期:2016-02-22  人气:2286

本期主题

一、新政速递------企业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可抵扣

二、税收条约------两岸税收协议签署

三、税收优惠------个人买股票可免税啦

四、你可知道

 

主题一   企业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前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抵扣

ø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

1.  文件要点:

a)  此文件可向前追溯执行。

b)  新办企业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c)  此期间有两个要求:一是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二是当时被认定为小规模的纳税人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

d)  以前取得按现行规定超过抵扣期间的,可按此文操作后进行抵扣。

e)  以前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可按此文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稽核比对后进行抵扣。

2.  友情提醒:

a)  此政策惠及很多企业,尤其是刚成立和成立不多年的企业,企业可进行自查,确认是否能享受到此政策。

b)   此政策中的“此前”,到底是多久前,如有需求,可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

3.  政策链接 :

主题二   海峡两岸避免双重课税及加强税务合作协议正式签署

1.  本税收条约的学习要点:

a)  2015年8月25日正式签署,待双方完成相关程序后2016年1月1日正式适用。

b)  该税收条约的文本体例较常规税收协定有所不同,包括协议和具体安排两部分,主要是充分考虑了两岸特色。

c)  规定了经第三地转投资大陆的台商可适用本条约,这是强调“实际管理机构在协议一方“的实质事项,这与中国的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是一致的。

d)  对“常设机构“进行了明确,且本协议优惠也适用于赴台投资的大陆企业和个人。

e)  设定了优惠的税率和免税条件,如股利5%,利息7%,特许权使用费7%等。

f)  此协议对“资讯交换”进行了规定,其中有规定不溯及既往。

2.  政策链接:

 

主题三   税收优惠------个人持股超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税

ø  财税[2015]10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1. 文件要点:

a)  买卖股票分三种持有期间分别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1个月以内(含1个月)

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

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

超过1

免征

b)  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c)  个人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息红利也适用本规定。

d)  本通知实施之日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其持股时间自取得之日起计算。

e)  个人持有股票系多次取得,转让股票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计算持股期限。

2.  政策链接:

 

主题四   你可知道

1.   电子发票的报销将有明确的税法规定,不久前财政司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已删除了现行办法中必须保存纸质会计档案的要求。

2.   2015年8月1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又一次对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从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这是继今年上半年后的又一次给力优惠,但至今日国税总局尚未发文。

这一优惠,我们有很多的客户都将享受到,且不需备案,可直接享受。

3.   前不久,上海松江区国税局明确通知关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实现一票多税率的通知,即在不久后将允许一:不同税率可以开具在同一张专用发票;二货物与服务可以开在同一张专用发票。

4.   相关财务人员请注意,提醒公司相关经办人员关注行程单的真伪,按其网址登录pg电子游戏试玩官网查询,以免产生税务风险。

《行程单》是使用防伪纸印制,防伪纸采用sw和mh组合字样的水印图案。这个防伪水印只有在对着强光的情况下才可以看到,假的《行程单》水印是直接印在表面的,普通光线下都能看到。

*以上为截至2015年9月10日我们所知的相关法律的内容,以后如涉及相关法律的变更,以变更后的法律为准。

*本快讯仅为本所会计师和税务师对专业性问题的一般理解,如遇个案问题,请与华星税务部联系:

 

张云龙              zyl@szcpa.biz       0512-67628959   13806135560

曹静               cj@szcpa.biz       0512-62897512   18662331359

仲秋节             zqj@szcpa.biz      0512-62897217   13812755441

李爱平(主要执笔)  lap@szcpa.biz       0512-62897532   1801261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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